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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公告

2022.05.20

一、食品生产者的名称:黑龙江舒达饮品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镇春光村。法定代表人:张利刚。具体负责人:周建军。联系电话:13803630031。电子邮箱:727651896@qq.com。


二、食品名称:舒达源牌天然苏打水。商标:舒达源。规格:500ml*24/箱。生产日期:2021.08.08。批次:20210808。


三、召回原因

经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检验报告书》报告编号为:№: SY2022025434 ,检测出(溴酸盐)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召回等级

二级召回


五、召回起止日期

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6月17日。


六、召回区域范围;

全国(线下实体店、线上网络平台)等销售环节。


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

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食品经营者知悉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后,应当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


八、消费者退货及赔偿的流程:

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了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后,可以直接电话联系生产者,生产者将直接退还消费者购货款。 


黑龙江舒达饮品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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